宜兴市法院立足两个延伸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发布时间:2004-08-18 浏览次数:1699
一、向后延伸,判一个,救一个,预防一片。
该院通过审判促预防,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惩教结合,寓教于审的方针,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前后形成五项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十年来,宜兴法院共跟踪帮教失足少年千余人次,重新犯罪率不足1%,并先后有8名失足少年考取大、中专学校,有效防止了失足少年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交叉感染。
1、庭前调查制度
成立少年庭以来,审判人员坚持以填写“未成年被告人情况调查表”为主要形式,深入被告人户籍地调查走访,对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过程、平时表现、犯罪原因进行全面了解,尽可能多地掌握各种有用信息,为庭审教育、引导感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2、法庭教育制度
在全面了解被告人失足原因的基础上,法庭抓住感化点,有的放矢地组织法庭教育。该院先后在工、青、妇、教委、新闻等部门聘请了特邀人民陪审员10余人,陪审员们发挥专业特长,与公诉人、被告人的亲属密切配合,加强了教育力度,提高了法庭教育的实际效果。
3、延伸帮教制度
有的青少年违法犯罪主观恶性程度比较深,容易反复。为此,该院于1993年建立了“自新教育学校”,把罪行较轻,就地改造的失足少年吸收为学员,进行跟踪管理,建立一人一档,详细记载定期汇报以及审判人员回访考察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该院筹划建立了“自新教育学校实践基地”,组织就地改造的失足少年到基地参加公益劳动,使他们在劳动中学会尊重劳动者,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在劳动中锻炼吃苦耐劳的品质,大大巩固了审判效果。该院还和宜兴市教委关工委合作,先后聘请了100余名离退休教师和失足少年开展一对一的结对帮教活动,既解决了审判人员少、帮教力量不足的困难,又扩大了社会影响,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失足少年的良好氛围。
4、司法建议制度
家庭教育及成长环境的不正常、不健全是很多失足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诱因,而一般帮教手段难以改变其家庭教育环境。有鉴于此,宜兴法院通过对犯罪原因的分析,在结案后向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司法建议,就改变家庭教育方法,落实各项家庭教育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因人而异地指导家长改善家庭教育环境。
5、探监制度
该院自少年庭成立以来,几乎每年到少管所等服刑单位探望服刑的少年,向他们赠送学习生活用品,鼓励他们自新上进,早日回归社会。平时法官还和他们保持长期的通信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在校学生参观少管所,开展同龄人间的“手拉手”帮教活动。各项措施取得明显效应,据统计,宜兴籍刑释少年80%以上获得过减刑。
二、向前延伸,以审判信息资源为素材,防患未然。
多年来,少年庭的同志对各类信息分类整理,先后形成数百万字的宝贵资料,并且摸索出一套合理利用审判信息资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新路子。
1、把信息资源用于预防教育
少年庭成立以来,法官们下农村,进机关,到部队,深入居委社区作法制报告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报告364场,听众20余万人次,受到普遍欢迎。讲课的法官先后形成了职业中学、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等四个不同版本的法制教材,极具针对性。去年,该院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学校”,专门整理各类信息资源,统一调配法制教育的各项活动,并在土城社区成立了全市第一个法制教育辅导站。少年庭的法官们还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体,及时把审判信息传递给公众,先后在中央七台金色天平栏目,无锡电视台庭审直击栏目直播审判过程,在宜兴电视台制作了跟踪帮教专题节目,撰写各类通信报道和信息百余篇。
2、及时把审判信息用司法建议的形式反馈给其他职能部门
针对不少网吧管理混乱,惟利是图,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情况,该院通过在审判中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文化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供违规网吧的名称,建议依法查处。针对近年来在校学生犯罪、假期犯罪、性犯罪突出的现象,该院向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同时注意加强性道德教育。这些建议以事实为前提,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不空泛、不教条,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3、以审判信息为素材,积极开展预防犯罪的调研工作。
针对本地区青少年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比较突出的现状,该院少年庭对地方恶势力团伙的形成、犯罪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进行了调查研究,先后形成了《关于办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我市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等调研文章,为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案件作出了有益的探索。目前,该庭就经营性网吧与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行了专题研究。
4、开通青少年司法热线电话,为青少年排忧解难。
1999年,该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青少年司法热线电话,利用司法信息资源,直接为青少年服务,先后接受非诉法律咨询36起。热线对待求助者总是春风化雨般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及时化解青少年心中的郁结,密切了青少年与家长的亲情沟通,使一些潜在危机化于无形。
多年的努力,宜兴法院在矫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中成绩斐然,先后被命名为无锡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于2000年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文章出处:宜兴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宜兴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