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审判精英们“充电”----淮安中院审判委员会实行定期业务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04-08-18 浏览次数:1585
淮安中院注重审判委员会的自身建设,近期制定了审委会委员定期业务学习制度,意在进一步提升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审判理论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审判委员会指导审判的职能,推动年初该院开展的“创五型”即质量型、服务型、学习型、管理型、廉洁型法院中的“学习型”法院活动向纵深发展。每月安排半天时间,开展一个专题,除由本院各业务庭长讲课外,还将聘请省高院或法学院的专家学者授课,采用多媒体方式,扩大听课范围,各业务庭长、相关业务庭的审判人员均列席参加学习。淮安中院的这一举措,为在全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起到了导向和表率作用,也为提高全院审判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文章出处: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杨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