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党的宗旨 做人民信服的好法官
作者:陈燕萍 发布时间:2010-10-21 浏览次数:1065
编者按:中央政法委机关日前举行创先争优活动专题报告会,邀请8名基层政法干警代表,介绍、交流他们牢记党的宗旨,立足本职岗位,心系百姓践行执法为民的做法和体会。这8名基层政法干警中,有两位来自法院系统,她们的事迹生动感人,树立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榜样,展示广大法院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现刊发她们的发言摘要,希望全国法院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和借鉴。
人民法官只有始终牢记党的宗旨,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司法工作才会有源源不竭的动力,司法事业才能不断进步。我结合自身实际谈几点感受。
一、只有始终满怀群众感情,才能得到群众认可
法官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工作,要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难事当成自己事办,才能获得群众信任。我曾办过这样一个案件:一位男子在寒冷的冬天来靖江索要货款,由于对他充满同情,我当场立案并在当天找到被告,经耐心调解,被告给付了货款,当天傍晚,男子送来锦旗,还从破棉袄里摸出一把尖刀摆在桌上,激动地说:“原来我想,这次再要不到钱,我就不活了,多亏你们救了我。”
我在想,为什么有些法官自认为程序合法、事实清楚的案件,当事人会不满意呢?关键在于,案件处理过程中没有让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信任。
二、只有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找到化解矛盾的方法
在基层审判中,只有坚持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才能更有效地查清事实,辨明是非,找出化解矛盾的方法。我总结出一套工作方法: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
我办过一个案件:陈嫂丈夫去世后,老朱上门与陈嫂结了婚,没再生孩子,共同把陈嫂的一对儿女拉扯大,但儿子结婚后与老朱产生矛盾,陈嫂迫于压力与老朱离婚,后又因分割家庭财产发生纠纷。我了解案情后,找准症结,召集一家人,围绕亲情,经过数十次调解,促使夫妻团圆、父子和好。陈嫂和老朱逢人都说:“是法院救了我一家!”
我认为,在办案中,只有积极争取群众支持,注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才能有效克服送达难、调查难、调解难等问题。
三、只有始终保持廉洁司法,才能赢得民心
群众接触的每一位法官都代表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形象,如果司法不廉洁,不仅会影响群众对法官的态度,还会影响对党的态度。那样司法会失去权威,党会失去民心。
在我办理的一起货款纠纷案中,被告许某有一次到我办公室,掏出一沓钱要塞给我。令他想不到的是,我爽快地从中抽出了5000元,叫人开了一张收据给他,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钱我帮你清偿债务。”许某对我竖起了大拇指,由衷地说:“陈法官,你办案的方法真令我佩服。”
我们把群众看在眼里,群众就把我们记在心里;我们把群众记在心里,群众就会把我们高高举起。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人民法官,我将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作用,把党的司法温暖送进千家万户,让社会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