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京市法院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积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正确引导新闻舆论,净化执法环境,共创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统计,全市共有新闻媒体(包括中央、省驻宁媒体)80多家,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激烈。由于法院审理的案件多为社会关注,因而成为新闻媒体“聚焦”的重点。对此,市法院宣传职能部门,主动加强与媒体的协调与沟通,变被动接受采访到主动邀请记者采访,充分发挥宣传职能部门在宣传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变被动应付到主动介绍情况,不失时机地引导媒体把握报道方向;变对记者设防到主动与记者交朋友,在增进理解中推进法院报道工作。同时,积极引导报道方向,使各媒体在法院新闻报道上较好地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从热衷于对司法审判工作的负面报道追求放大效应,转变为维护司法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的正面报道;从热衷于对刑事案件、奇特案件的报道追求轰动效应,转变为对经常发生在公民身边的普通民商事案件的报道,从中寻找法律的知识点,引导公民对法律的认识,推动普法的深入开展;从热衷于案情背景的介绍,追求猎奇效应,转变为对庭审过程,法官依法正确适用法律的报道,凸现法官在案件审判中的中心地位。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