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法院执行局邀请在宁的主要金融机构座谈,共同商讨攻克涉金融机构的执行难问题。省中行、省农行、省建行、省工行等十二家在宁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均派代表参加了座谈,对省法院执行局就执行工作专门征求意见予以高度评价,并就攻克涉金融机构案件执行难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省法院执行局刘亚平局长向与会的金融机构同志通报了全省法院涉金融案件执行情况。刘亚平局长指出:涉金融机构案件由于执行标的大、历史跨度较长、政策性强等特点,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全省法院从服务经济、稳定大局出发,为解决涉金融机构案件执行难作出了不少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中对涉及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和久拖未结案件,采取交叉执行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并已在全省法院成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今后,各中级法院每年6月、省法院每年9月都要集中指定执行一批案件,突出解决执行难问题。
  本次座谈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法院执行局就涉金融机构执行案件指定交叉执行的条件予以明确:一是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认为存在明显地方干预或当地法院懈怠执行等原因而需要指定执行的案件;二是同时要求被执行人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相关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实际可操作的执行方案。9月上旬,省法院执行局将对各中级法院报送和各金融机构申报的重点案件集中指定交叉执行。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