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县法院与团县委创立本县首家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
发布时间:2004-08-31 浏览次数:1612
在此前夕,高淳法院与团县委联合创建了以高淳河滨社区居委会为试点单位的首家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8月7日,举行了社区法律学校创建揭牌仪式。高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杨白英,副县长罗爱玉,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倪一斌等参加了揭牌仪式。法院少年庭庭长为社区的50多名青少年进行了丰富、生动的法律知识授课。
创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是为了更好地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在以发展较为成熟的社区居委会为试点后,下一步将向条件较好的乡村延伸,通过假期尝试性地开展活动逐步向建立长期运作规则发展。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青少年法律学校将通过举办案例分析会、法律知识竞赛、家长与孩子共同参与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丰富,参与性和互动性强的活动,充分调动青少年学法的积极性,促进青少年及整个家庭法律素质的提高。此外,社区法律学校还将制定相关的法律服务措施,与本地区的“青少年维权岗”相结合,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权益受到侵害的青少年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
文章出处:高淳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