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沐春风 如逢春雨-江苏省大丰法院为老年人维权工作纪实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10-10-22 浏览次数:1020
三年来,江苏省大丰法院紧紧抓住司法为民这个根本要求,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对涉老案件实行“一条龙”服务,坚持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案件200余件,及时有效地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实行家门口立案
大丰法院领导一班人把做好涉老案件审理工作作为弘扬美德、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对来访的老年人坚持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好话暖心、一杯热茶相递、一个满意答复”,及时消除老年人的心存疑虑。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在实行休息日立案制度的同时,推行“信访预约立案”、“捎信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制度,老年人打官司不用出门,只要打个电话或者让人捎个信通知就近的法庭,法庭就会指派人员到老年人的住所为老年人提供立案服务。同时,该院还克服经费困难,积极做好困难老人的诉讼费减、缓、免交工作。三年来,累计减、免诉讼费2万余元,使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得到了法律的及时救助,较好地解决了老年人的“告状难”问题。
便民开庭到床头
大丰市下辖12个镇,最远的镇距离法院50多公里。针对涉老案件的特殊情况,大丰法院各个基层法庭坚持“巡回办案”、“就地办案”和“上门办案”制度,制定了让老年人“少跑路、少花钱、少操心”的服务准则,切实做到:可去可不去的办案场所,以去为主;可省可不省当事人诉累,以省为主;可做可不做的调解工作,以做为主。今年5月28日,该院刘庄法庭一巡回办组深入农户,就地办案,仅用一上午时间就调解处理了2起涉老案件,其中,草堰镇的一起赡养案件是在该老人家的床头上调解处理完毕的。该村干部说“法院也是尊老、敬老、爱老院!办理一案、教育一群、温暖一片,我们欢迎!”
能动司法巧执行
执行程序应当在诉讼程序后,但是相当多的涉老案件(如赡养案件、继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如果等判决、调解文书生效后再执行,会给老年人生活带来诸多困难。因此,该院从照顾老年人的角度出发,对案件事实清楚且老年人生活确有困难,不提前采取相应措施会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不便的,便积极主动预先采取措施。如该院南阳法庭在审理王某、李某与3个儿子赡养纠纷一案中,在案件刚受理还未审理的情况下,法庭积极帮助流落街头的两位老人租一处房子居住,等到最后案件圆满审结后,3个被告共同负担租房等费用,并轮流赡养老人。近年来,该院受理的涉老案件调解结案率都在85%以上,判决案件也做到了无一上诉,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回访让老人暖心
涉老案件具有特殊性。比如,赡养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一般子女都能依法履行义务,但时间一长,又往往回复到以前,致使许多老人苦不堪言。因此,该院制定了涉老案件回访制度,建立了涉老案件回访档案。要求干警利用巡回办案之机,对执行终结的案件,坚持月月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广大老年人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温暖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