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省高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顾翔带队组织的诉讼费专项检查复查抽查组对广陵区法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该院关于诉讼费专项检查的工作汇报,抽查了各类案件30件,其中执行案件14件、民商案件11件、行政案件5件。广陵区法院这次诉讼费专项检查工作得到检查组的认可。检查组对抽查的案件逐一作出点评,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最后,省高院顾翔主任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广陵法院在诉讼费和执行款物交接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此作出了指示,提出要对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的交接管理方面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对于诉讼费退费的问题上要排除可能出现的人情关系,进行扎口管理;二是对于诉讼费和执行款物交接方面不够规范的案件,特别对03年以来在诉讼费和执行款物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迅速加以完善、整改;三是要尽快对诉讼费的收取和退还、执行款物交接等方面,制定出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使每个案件不但在实体、程序上完善,在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的交接手续上符合规范化操作,要在整改上下功夫。
  检查组复查抽查结束后,广陵法院党组对检查组的意见非常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党组书记、院长王继荣向其他党组成员通报了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贯彻落实省院检查组的意见提出了整改方案,一是要立即对2003年以来的问题进行完善整改;二是针对查出的问题迅速制定出相关制度;三是对减缓免退的审批手续进一步明确;四是加强监督,把诉讼费和执行款物交接是否规范作为案件质量来考评,定期查、专项查、长期查。
  
文章出处: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