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受启东市国土资源局的邀请,启东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张卫新同志前往该局进行法制讲座。针对法院在土地行政诉讼和非诉审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张庭长就土地行政许可和处罚中的法律适用、事实认定、处罚程序和申请非诉执行中的申请执行期限、执行内容、送达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讲解,提出了解决的措施,并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与会的土地行政执法人员均称,这次讲座针对性强,让人觉得受益匪浅。

此次讲座,是启东法院行政庭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随着启东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城市向郊区不断扩张,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由此引发的征地问题矛盾比较突出。化解官民矛盾,促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由消极被动变成积极主动,启东法院行政庭把矛盾真正化解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依法审理、公正裁判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进行法制辅导和专题培训,积极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深化行政审判职能。二是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审判特点的协调模式和协调方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发出司法建议。针对行政审判反映出的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提出对策,帮助行政机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近三年来,我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0多条。四是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2005823,我庭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问题负责起草了“关于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列入年终目标考核的建议”的启法发(200544号文件,并将该文件主送启东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启东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去年以来,我庭又会同政法委、市法制办,把法定代表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的情况列入各行政机关的年度考核,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