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人民法庭调撤率全省第一
作者:梁文珠 发布时间:2010-10-28 浏览次数:1088
近日,从省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审判业绩工作通报中了解到,今年1至9月,南通全市人民法庭调撤率为84.3%;发改率为0.06%,双双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全市人民法庭上诉率和民商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均低于全省法院平均指标。
近年来,南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于近期在海安县召开了南通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南通中院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建立人民法庭工作通报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了人民法庭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要求人民法庭定期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通报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009年以来,南通人民法庭进一步推动诉讼案件下移。把法官派到基层第一线,实现大量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由人民法庭解决,确保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市法庭联系企业900多家,诉前参与综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439起。对弱势群体,专门开通“诉讼直通车”,提供上门立案、接受口头起诉、代书诉状服务等人性化服务。设立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实施“流动法律工程”,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84 个,三年来人民法庭累计巡回审判3309件次,较好地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积极效果,人民法庭工作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