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10月28日,吴江市人民法院汾湖法庭与汾湖派出所签署了“庭所共建”合作协议。双方商定强化“六项机制”,努力实现“能动司法”与“民生警务”的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涉法矛盾纠纷,促进辖区经济社会既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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