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继业:法院新闻应赏心悦目
作者:徐育 娄银生 赵友新 发布时间:2010-11-02 浏览次数:1081
10月29日,最高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评查组在南京邀请新闻媒体座谈,部分中央媒体驻江苏记者站负责人,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宣传处和江苏部分主流媒体负责人参加。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出席并讲话。
周继业在讲话中首先感谢中央和省级媒体多年来对全省法院工作的支持。他指出,媒体就是影响力,媒体就是话语权,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司法公信力。我们法院的同志要逐渐兼备两种意识,一是宣传意识,二是新闻意识。光有新闻意识,宣传会出现偏差;光有宣传意识,新闻会出现疏漏。要珍惜审判资源中的新闻要素,强化新闻宣传的引导策划意识,重选题重质量,不能把做西装的料子裁成工装出售。我们一定要在感情上真心支持配合媒体的新闻采访,让更多的法院新闻赏心悦目,让老百姓能看得清,听得懂,能自觉接受司法,尊重司法,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一直强调要搞好法院宣传工作的目的。
参加座谈会的媒体代表认为,省法院的新闻宣传近年凸现三个特点:一是从领导到部门宣传意识非常强烈,不仅表现在思想上、理念上,而且体现在组织领导和行动上。二是主流新闻宣传卓有成效,走出了政法系统,走向了全国。《江苏法制报》等媒体关于能动司法的一系列连续报道,都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产生热烈反响。三是法院报道队伍兵强马壮。省法院近日表彰的51个先进集体和82名先进个人,为提高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
通过评查,最高法院评查组一致认为,近年来,江苏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为全国法院在新形势下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