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判案质量不高、涉诉信访案件增加、一些案件久审不决等问题,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抓住审判管理这条主线,建立行之有效的审判管理体系。据介绍,今年110月,全市法官人均办案117件,同比增加12.54件,平均审理天数31天,审判效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2004年至2009年,案件上诉率从8.1%下降为3.09%,案件发回改判率从1%下降为0.35%;申诉率从7.3%下降为0.71%

 

  采访中,该院院长马志相告诉记者,面对问题,院党组经过深入地反思找到病根:分管副院长和庭长不亲自阅卷又不参加庭审,却能直接与合议庭成员研究案件,对案件“把关”。庭长原都是业务骨干,而当了庭长就做“甩手掌柜”。这都充分说明法院审判工作还缺乏系统的监管。为此,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该院建立健全岗位目标责任体系,从机制上保证规范性,做到权责一致。建立以审判指标通报、审判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官业绩考评为主要职能的综合型审判管理模式。院党组每周听取审判质效通报,每月进行审判态势分析,季度召开评查例会,年度举行推进大会,及时发现制约法院及各部门发展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审判数据实现到院、到庭、到人、到案、到条线的实时通报。该院出台《关于院长、庭长及综合部门有审判职务人员参加办案的规定》,把院长、庭长办案纳入审判管理制度。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审执结案件2万余件。

 

同时,南通中院建立覆盖法院、庭室、法官三个层面的涉诉矛盾考评网络,通过对质量指标、审限节点软件的研发,实现指标实时通报、节点自动跟踪、业绩自动考评,上诉、申诉、发改、投诉、信访情况自动生成,将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法官审判权运行黄红牌警示制度直接挂钩。还专门制定《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流程管理暂行规定》,确定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倒查规则,明确了涉诉信访案件原承办人责任制的分解处理流程,开发应用涉诉信访管理系统软件。

 

  为强化对司法与案件的自我监督,南通中院设立了案件质量评定委员会,在全市法院统一选任60名专兼职评查员,形成法院自查、条线评查、交叉互查的联动评查网络,建立质量、效率和效果三大评查体系,将定案、审限、上诉、发改、申诉、信访全面纳入评查范围。实行廉洁司法一案一承诺制度,出台《法官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法官在行使审判权中出现案件差错、违纪投诉、拖延办案、擅定案件、程序违法、业外行为不正等六种情形时给予警示,对情况严重,不适宜从事审判工作的调离岗位或暂停审判权,同时将监督结果与岗位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南通中院通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重大疑难案件评定、庭审能力的考评和法官调研能力的评估,有效促进了法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提升。在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上,南通中院两次荣获一等奖,全市法院先后有42人次59篇获奖,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应用法学先进单位称号,先后有3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