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对一起侮辱、殴打、折磨安徽保姆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因侮辱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赵某系无业人员,与其妻已分居两年,独自带一两岁儿子生活。今年2月5日,赵某经一家中介公司介绍,聘请安徽来锡打工女任某为其带孩子,在此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赵某多次以打巴掌、香烟烫、火烧、头撞墙等手法,折磨摧残任某。经法医鉴定,任某的门牙折断、脸部、乳房多处被烫伤,鼻子、嘴唇被烧伤,阴部多处青紫,构成轻伤。从公诉人在庭审中出示的照片看,被害人已伤得面目全非。而赵某面对指控则拒不承认,他只承认自己“打过她两次嘴巴”,原因是任某不会带孩子,不会按照书上规定的比例给儿子调制营养品,致其两岁的儿子两次食物中毒。对任某的伤势,赵某辩称,是“她自己不会用煤气不小心烧的”、“她自己把头往墙上撞的”等,对于无法自圆其说的,则一概以“我不知道”应付。虽然被告人赵某拒不认罪,但目击者的证人证言以及其它证据材料使他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在文明与法治化程度较高的无锡地区发生这样恶性摧残外来务工妇女的案件实属罕见。目前,无锡市外来人员已经占到全市人口的三分之一还要多,其中女性务工人员占到了40%左右,如何真正有效地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外来妇女如何提高自身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如何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操作不给坏人可乘之机?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文章出处: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