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化坚冰的力量:新沂法院化解信访难纪实
作者:娄银生 陈雪艳 发布时间:2010-11-09 浏览次数:1140
“肩负’为党分忧、为民解难’重要使命,重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调处化解信访问题,涉法信访工作就能做到实处。” 十月苏北,秋色正浓。时隔三年再访新沂法院院长梁冰时,他对信访工作有了更深的体验。
依托人大支持--
协调化解信访“越级”案
“瞧,咱村的路也平直了,人大主任和法官到咱村为信访人张老汉主持公道了。”这些日子,新沂市草桥镇沂水村的村民们谈论着这件高兴事。
2009年5月,草桥镇沂水村小学按上级政策撤并后,出售给了本村张老汉等十几户村民作为居住房。7月,位于原小学校门口左边的一片自留地,被卖给私营企业主刘某建设厂房。一个月后,投资上百万元的厂房建成。厂房把张老汉等通行的左侧通路全部堵住。张老汉等十几户村民遂到市土地局反映其违法用地,并多次越级到省、市人大、政府、信访局等部门上访,并起诉至法院要求解决其通路问题。
接到该起案件,法院进行实地调查后,认为如进行硬性判决对该厂房进行拆除,势必会造成较大损失。行政庭庭长晁岱卿庭长与新沂市人大副主任孙传金取得联系,并与其多次到上访人所在乡镇村组,做上访人的工作,分析利弊,联系了当地镇政府和村委会共同解决其居住房前道路通行问题。最终,由镇政府、村委会及私营企业主刘某共同出资修建原小学门前已废弃的直通路,并拿出少部分资金补偿张老汉等几户村民。
据介绍,新沂法院两年来依托人大的有力支持,有15件信访老案彻底息访。另外,该院还规范督办案件流程,收到人大交办信访案件8件,所有督办信访案件均办理结束,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都得以妥善解决。
联手党政部门--
源头化解信访“闹访”案
2009年1月,新沂市唐店镇邢某因其子犯杀人罪不服死刑判决而到处闹访。接到新沂法院的报告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堂红多次召集政法部门和唐店镇负责人专题召开会议,研究该信访案件。
具有全国人大代表、市领导和公安局长多重身份的刘丽涛细致地做信访人思想工作,并在警力和装备上给予了全力的支持与配合。后经新沂法院与各级党政机关的多方努力,当事人情绪终于稳定下来,在家正常做兽医兽药生意。
在执行上访人吕某申请执行借款140万元的重点信访案件处理中,因涉及人数众多、易导致矛盾激化,在徐州市委常委、新沂市委书记陈德荣指示下,新沂市委政法委立即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由政法委、法院、信访局等多个单位领导组成执行专案组组织协调处理,最终促使被执行人给付140万元案款,吕某主动息诉息访。
近两年,新沂法院紧紧依靠党政部门的支持,成功化解有重大影响涉法信访案件13件。为确保信访案件的源头化解,新沂市委将涉法信访司法救助基金增拨至30万元。该院一批信访老案得以顺利化解。
借助社会力量--
疏导化解信访“疑难”案
该院近两年通过邀请当事人代理律师参与的方法,处理50余起涉法上访案件,通过消协、工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疑难案件20余起。
上访人梁某诉债务人张某等人一起借款纠纷案,申请标的达30多万元,其中利息近17万元。该案案情较为复杂,且多个被执行人,债务主体还涉及到镇政府及村委会。尽管法院对主要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但终因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不能够全额履行。于是,从2008年起梁某开始申请执行上访,一直要求被执行人全额支付其借款及利息。
新沂法院联系了上访人梁某的原借款诉讼代理律师,经其代理律师与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及政府协调,最终双方同意该镇政府及村委会采取以补助的形式,给予上访人梁某部分款物,彻底解决了这起上访疑难老案。
“要肩负好’为党分忧、为民解难’重要使命的信访工作,必将承载新的困难和挑战,在新的征程上续写新篇。”采访中,作为全省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的领头人,梁冰坚定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