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分析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并提出对策
发布时间:2004-10-11 浏览次数:1531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一是青少年侵财犯罪增多。 除父母离异、毒品、电子游戏等不良家庭和社会环境容易引发青少年犯罪外,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距悬殊等社会问题,导致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对青少年的犯罪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从近年来已审结的青少年盗窃案件中,90%以上的被告人家庭都非常贫困,有的甚至家徒四壁,一无所有,完全生活在极度贫困之中。
二是性犯罪比例上升。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重一直居高不下,有青少年犯罪时只十四岁。
三是犯罪主体以农村青少年为主。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加以及教育费用的猛增,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少年加入到了打工者的行列。一方面由于缺乏生存的基本技能,往往很难在城市立足;另一方面,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对他们又极具诱惑力。该院审理的盗窃案件中,75%以上都是利用在城市打工,藉此一个落脚之地,在打工之余则伺机做案。有的人白天在小饭店帮橱或在建筑工地干活,晚上则出来盗窃,有的甚至是偷不着就抢劫。
四是文化程度偏低。青少年犯罪历来集中在低文化这样一个层次上,而这一特点在青少年财产型犯罪中表现得更为突出。据统计,该院去年审结的此类犯罪成员75%以上都是初中以下文化,其中小学文化及文盲甚至占到了86.95%,即使所谓的初中生也多是初中肄业。
五是犯罪场所集中在城乡结合部。由于处于性早熟时期而对性又缺乏认识的青少年,在色情等诱惑下极易引发性犯罪。该院去年审结的9起强奸案件,几乎全部发生在城乡结合部。
六是年纪低龄化且犯罪行为成人化。被告人尽管年龄偏小,但犯罪手段和主观恶性都比较之深,常常利用自己与被害人谈朋友的名义对其欺骗、引诱;犯罪结束后担心事发,又对被害人实施恐吓、威胁。由此可见,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非常成人化。
七是黄色“环境”影响明显。几乎所有的性犯罪都接触过黄色音像制品及美容美发、桑拿等色情场所,并都有过性经历。过早的性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引发青少年强奸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是渴望独立的心理。自我意识越来越强,希望摆脱家庭和学校的束缚。这种心理如果引导得当,孩子就会积极向上,心理健康。反之,则有可能与社会和他人对立,最终走向犯罪。
二是喜欢独立思考却又经验不足。青少年人思维活跃,爱独立思考,但由于经验不足,很容易颠倒是非,违法犯罪。
三是 情感强烈又不稳定。易激动、情感强烈,引导不好,则可能导致其轻举妄动,违法乱纪。
四是 逐渐成熟的性意识。青春期的性成熟必然使青少年关注异性、爱慕异性,一旦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就可能在神秘和好奇心的驱使下走上犯罪道路。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是规范网吧,清理整顿社会环境。鉴于网吧对青少年产生的危害,如何使这一高科技产物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及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将其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这就需要在网吧的管理上下大力气,从而真正把青少年堵在不健康的网吧之外。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区化管理。在面对失业、下岗,社会闲杂人员以及外来人口越来越多的新情况下,如何发扬社区管理的优势,实行更为有效的科学化的管理,使社区成为预防犯罪的一道坚强关口,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和探索。
三是亟待建立农村保障体系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这一块目前还是非常薄弱的,农民的生老病死没有任何保障,加上有些人违背计划生育多子多女,因而一旦生活陷入困境,很难改变困境。因此,应尽快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是加强家庭教育。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如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或家教不当,过度溺爱等都会导致一些青少年形成性格孤僻、缺乏责任感等不正常心态而失足犯罪。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