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法院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04-10-12 浏览次数:1430
泰州中院努力按照四项要求开展当前工作:一是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大力推进“平安泰州”、“法治泰州”、“诚信泰州”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中院领导联系挂钩基层法院的制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总结班子建设中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两级法院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三是开展法官业绩和庭审能力考评工作。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特别要加强法官政治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法院审判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广大党员喊响、做好“向我看齐”。
扬州中院从四个方面入手,围绕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法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以法律相关专业理论培训为基础,以提高庭审驾驶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为重点,下功夫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二是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深入贯彻扬州市委批转的《关于加强全市法院人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法院人事制度改革,巩固竞争上岗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力度,确保审判权的公开、公正行使。以信访工作为基础,很抓信访查办、信访指导和信访预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四是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落到实处。继续抓好“严打”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解决好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问题,使法院工作服务大局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认真做好涉法上访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纠纷。
镇江、盐城、南通、苏州、徐州等中院,兴化、高港、广陵、高邮、京口、句容、阜宁、响水、通州、海安、吴中、吴江、泉山、贾汪、沭阳、新浦、海州、金湖、金坛等基层法院的广大干警通过学习,倍受鼓舞和鞭策,纷纷表示要认真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确立亲民、爱民、为民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
文章出处:泰州、扬州、镇江、盐城、南通、苏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泰州、扬州、镇江、盐城、南通、苏州、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