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10-12 浏览次数:140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处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科学总结了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我们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胡锦涛同志在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对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全省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上来,继续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以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成效推动党的执政能力的新提高。为此,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就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环节。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责任,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并以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和巨大动力,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全省各级法院在学习中既要从总体上把握四中全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蕴含的丰富的执政思想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这个重大问题,紧密联系执政实践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研究。一是要全面领会和把握我们党执政的六条基本经验,深刻认识这些经验也是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二是要全面领会和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方向。三是要全面领会和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提高五个方面执政能力的具体内涵和要求。四是要全面领会和把握提高执政能力与搞好党的建设的紧密关系,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紧密联系进来,进一步明确加强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
三、全省各级法院要对《决定》提出的任务和当前党和国家的重点工作进行深入思考,找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着力点,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同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苏”和“平安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切实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解决群众诉讼中遇到的难题,加强诉讼调解,司是高解决纠纷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坚持审判公开,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和完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滥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要同加强全省法院基层建设、贯彻全省“两院”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以审判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审判管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开展作风建设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努力使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过程成为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过程;成为全省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过程;成为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争取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不断推动全省法院建设和发展的过程,把党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全省法院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
四、全省各级法院要抓紧制定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活动收到实效。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内容,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结合起来,全面、准确、深入地领会和把握全会精神,法院领导干部要力求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学以致用,并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认真组织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集中时间,抓住重点,把握精髓,按照学懂、学通、学透彻的要求,运用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推进全省法院工作的更大发展。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级法院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