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地方经济向新兴产业转变-泗洪法院“法企文化”共建结硕果
作者:陈 研 李永居 发布时间:2010-11-11 浏览次数:1054
2009年以来,泗洪法院以“法企文化”共建为载体,大力实施能动司法,创新落实了一系列服务企业的司法措施,助推泗洪经济由落后的制造产业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物流等新兴产业转变,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截止2010年11月,泗洪县已有55家新兴产业落户该县工业园区,投资总额近100亿元,它们将成为泗洪跨越发展的新引擎。
在服务中搭建制度平台
该院积极探索人民法院联系企业长效机制,以文化交流为纽带,开展“法企文化”共建活动,在交流中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家投资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签订“法企文化”共建协议,建立交流制度。该院先后与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波司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签订了“法企文化”共建协议书,开展文化交流、定期走访、宣讲培训、庭审旁听等共建活动。同时与企业共同设立固定的联系部门和联系人,实现双方信息交流的畅通,及时提供服务。
创建“法企文化”共建网站,搭建服务平台。今年6月,该院在互联网上正式开通“法企文化共建网”,借助网络平台,开展交流,逐步扩大“法企文化”共建活动的广泛性、深入性和持久性,创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在服务中促进创新升级
泗洪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服务县经济转型发展。对涉及招商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案件,该院做到急事急办,建立畅通无阻的工业园区案件的诉讼绿色通道;对于弃企逃债企业,与园区领导、帮办单位取得联系,迅速纳入重新招商范围,以保障高新项目的发展。
该院还主动加入政府服务企业序列,提供帮办服务。及时为企业的发展转型、项目引进、科技创新等提供法律服务,并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信息通报、预警协作机制,共同化解企业经营难题。他们还主动与县重点工程对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建议。依法及时化解土地使用、城镇拆迁等有关案件,努力为高新技术工程落户清除障碍。2008年,泗洪法院对影响湿地保护区统一规划建设的塘口承包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强制执行塘口700余亩,养殖户自动清退近7000亩,既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服务中优化服务理念
在执行工作中,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而无履行能力的企业,泗洪法院优化执行方式方法,积极采取债权转股权、放宽履行期限、责令提供担保、托管等方式执行,确保债务企业的生产经营得以为继,缓解企业生存压力。在处理晋中市宝信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和个人申请执行泗洪金梭纺织有限公司财产等案中,被申请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泗洪法院最大限度利用法律手段,采取委托管理方式,把厂房和机器出租,以租金抵债,使企业获得重生。
积极挽救帮助企业重组也是该院工作的侧重点之一,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尚有挽救希望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工业园区的配合下,他们采取资产置换、重组、和解等法律手段帮助其获得重生,进而履行社会责任。如在处理泗洪科源热电有限公司破产案中,法院首先通过协调,打消各债权人疑虑,后经合议庭努力,引进新的资金,实现企业资产的整体收购,并成立泗洪中泰热电有限公司,现已投入生产经营。
在服务中构建和谐
审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对经营不善、重污染且不可挽救的企业,促使其尽快退出市场,为全县经济转型提供健康的生态环境。案件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后,该院及时召开清算组会议,并封存公司账目,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今年,该院成功处理了泗洪化肥厂破产清算案,将落后的污染企业引导退出市场。
规范企业自行清算程序。对驳回强制清算申请的案件,发挥司法协调作用,对其不规范行为进行指导,以保障债权人利益。在民办学校天一中学申请强制清算一案中,泗洪法院及时召开协调会,多次与教育局、股东协调,指出了该校清算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根据泗洪教育局主动要求由其组织清算的实际情况,结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认定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清算,并促使各方达成由教育局组织清算的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