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江苏省新沂法院执行局组织部分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旁听被告人胡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的庭审,旁听的被执行人触动很深,纷纷表示对法律有了深入认识,以后将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及时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图为被告人胡某在向旁听的被执行人陈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表示非常后悔。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75号 邮编:210024 信访/查询电话:12368 投稿信箱:jsfyxwb@163.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11424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