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州沧浪区法院联合区政法委、妇联、共青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尝试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实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邀请“临时家长”直接参与案件诉讼,切实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图为合适成年人、心理咨询老师及法官在庭审前与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与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