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法院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
发布时间:2004-10-21 浏览次数:1363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感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
二、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全党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服务“两个率先”的大局,善于从全局中找准法院工作的位置,明确法院工作的努力方向,积极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继续强化为人民执法、代表国家执法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作为法院干警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两个率先”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群众意识。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执法为民,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多办利民之事,真心关爱群众,热情服务群众,不断拓宽为人民服务的领域,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文章出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