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热点重策划 谋合力求实效-苏州虎丘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创出特色品牌
作者:杨建忠 寿晓婷 发布时间:2010-11-12 浏览次数:1106
近年来,苏州虎丘法院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大力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把新闻宣传作为展示法院良好形象、普法宣传的重要窗口,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06年至今,虎丘法院共在各级各类载体发表宣传稿件1720篇,其中国家级247篇,省级711篇,央视录播节目19期,省电视台录播3期。2005年至2009年连续5年评为苏州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日前,虎丘法院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领导重视,健全网络,营造全院参与宣传的浓厚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党组每年二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年度宣传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2008年4月成立研究室,配备4名专职人员协调和组织全院的宣传调研工作;完善部门宣传网络,由联络员挖掘宣传素材。由此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的大宣传格局。每年制定《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实施意见》,完善任务分解、一票否决、奖励激励、通报督促等制度,并将宣传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强化全体干警主动宣传、自觉宣传的意识;
加大人财投入,提供财智保障。克服“人案”矛盾,充实宣传力量,新进研究生优先安排到研究室。优先为研究室配备上网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等装备。每年对司法宣传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的奖励金超3万元。
围绕重点,加强策划,主动正面报道法院工作
为最大限度地把虎丘法院工作成效、特色和先进事迹宣传出去,进一步完善主题宣传策划机制。研究室配合业务部门每月筛选1-2个宣传主题进行前期的策划和组织准备,制定宣传预案,落实具体撰稿人,并及时向相关媒体投稿。如虎丘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方便群众诉讼、诉前化解矛盾方面收到明显成效。为此虎丘法院将之作为宣传重点,一方面主动邀请苏州报社、电视台记者到诉服中心基层工作站进行现场采访。另一方面自行组织稿件积极向主流媒体投稿。由于宣传到位,虎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基层延伸的做法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诉服中心现场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并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刊登。实现了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刊有字、网络有文的全方位立体宣传。
坚持互动,加强沟通,与媒体建立合作双赢的工作关系
通常媒体喜欢报道案例故事,而法院希望宣传工作业绩和法官风采。为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建立合作双赢的工作关系,院党组不断调整宣传工作思路,由原来更多强调工作化报道拓展到工作报道与法制宣传并重,通过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司法宣传,扩大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本院的重大活动主动邀请记者参加,并为记者撰稿、发稿提供方便。在长期的合作中,法院与媒体记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对记者自行来院采访的,在遵守审判和宣传纪律的前提下,热情接待,提供便利。今年9月,虎丘法院召开本地媒体座谈会,与苏州“三报两台”的领导和记者畅谈合作体会,共谋深化司法宣传的新途径。
整合资源,创新形式,拓展多样化的宣传渠道
政法记者任人民陪审员。徐琳是苏州电视台的资深政法记者,2005年虎丘法院选任她为陪审员,安排参加案件陪审,让她从媒体记者的视角加深对法院和法官的了解,进而促使她在新闻报道中自觉宣传法院和法官的工作,成为法院的义务宣传员。2008年徐琳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又从另一侧面宣传了虎丘法院的形象;
组织法官进报社。虎丘法院每年2次组织法官参加《姑苏晚报》社“政法热线”的法律咨询活动,让法官通过热线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为读者解疑释法;
组织记者和读者进法庭。今年7月,虎丘法院联合《城市商报》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由商报组织读者旁听虎丘法院审理的一起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当庭宣判后,承办法官现场向旁听读者进行释法答疑。苏州电视台、苏州日报、苏州电台的8名记者全程进行了采访报道;
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开通虎丘法院外网,客观全面地反映最新工作动态、审判工作、法院管理以及队伍建设各个方面的最新成就,组织法官进社区、到乡镇上法制宣传课、开展法律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