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海门市法院党组中心组在继9月21日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后,在院长刘惠冲的主持下又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会议要求结合海门法院审判实践,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各项审判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做到“六个落实”。
  一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上来。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实成效,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
  二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推进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去。深化法院人事制度改进,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道正派的原则选拔领导干部,不断推进法院人才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使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法官队伍。
  三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真正形成用制度司法、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保持法院干警的廉洁性,推动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确保法院审判权的公平、公正行使,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中去。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全面做好执行工作,彻底改变执行难问题;继续抓好刑事审判工作,保持社会的稳定;着力解决好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问题,使法院服务大局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认真做好涉法上访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在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和信访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司法便民、利民、爱民、护民和保民要求,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发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
  五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提高案件质量上去。进一步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建立新型的审判制约机制,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在审判活动中继续开展好“五查、四听、三评、二看、一落实”工程,从而达到全面提升法官整体素质,树立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六是把学习会议精神落实到服务“两个率先”、创建“平安海门”中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制环境,为全面打造“平安海门、创建全省最安全地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章出处:海门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