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问需施策服务百万中小企业
作者:王明新 娄银生 发布时间:2010-11-16 浏览次数:104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为促进我省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此举获得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批示肯定。
《意见》旨在通过司法指导作用进一步破除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障碍,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升级。梁保华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指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加强中小企业司法服务的22条意见很好,有利于为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在克服市场波动较大、原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大、生产成本增加等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后,江苏省中小企业正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省中小企业数已突破100万,私营企业数突破80万,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一。全年新增就业岗位200多万个,安置就业人数占全省的70%以上,中小企业在全省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说,为推动司法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全省各级法院及时回应中小企业司法需求,将司法保障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司法服务工作目标,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开展法制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推进管理创新,引导规范发展。
据介绍,《意见》在强化能动司法意识、保障和促进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持续优化、实现创新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保障和促进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完善内部治理与市场进退机制等六方面确定了22条具体措施。《意见》不仅举措实在、操作性强,而且厘清了各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的很多法律适用问题,将为市场经济环境下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为公平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