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双休日调解超产工资纠纷案
作者: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11-16 浏览次数:908
笔者在码头调解现场了解到,今年7月3日,连云港某外贸运输公司与某劳务公司约定,劳务工在完成规定计件任务后,其超产部分按实兑现工资,但为了赶工时,外贸运输公司有时租用机械作业,以此为借口,该公司企图减少劳务工计件工资,从而引发纠纷。法官调查了解到,虽然机械作业提高了装卸效率,但劳务工计件工作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实际超产计件工资达17.42万元。法官在查明事实后,邀请双方当事人对计件工资超额部分数额进行了核对,本着合情合理的原则进行调解,从而实现了和解。15日上午,连云港某外贸运输公司给付了某劳务公司的全部兑现工资。
图为该院法官在连云港国际集装箱码头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