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约定原房主暂住 一年后拒不搬出上法庭
作者:王洪娟 发布时间:2010-11-16 浏览次数:318
最近几个月来,宿迁市民刘江非常郁闷,原因很简单:去年4月,自己好心将买到的房子借给原房主徐红暂住一年,然而,一年后徐红却拒绝搬出去。近日,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徐红一个月内搬出该房屋。
2009年4月,徐红夫妻将自己的房屋卖给刘江,交完房款办好过户手续后,徐红提出自己暂时没有住处,想借该房子暂住一年,由于相互之间都比较熟悉,刘江想也没想便答应了。然而,刘江做梦也没有想到,一年后,徐红理直气壮的拒绝搬出去住。
庭审中,徐红表示,房屋买卖合同和过户手续都是在自己被哄骗的情况下签的字,而且丈夫张某卖房前承诺回家好好过日子但至今没有回家,自己没有拿到一分钱购房款,该房屋是家庭唯一房产,因此,不同意搬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刘江通过买卖关系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徐红无约定或法定事由占据该房屋,应该搬离。徐红认为自己关于其是在被哄骗的情况下签字同意将房屋卖与刘江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辩解,无证据证实,不予采信。因此,一审判决徐红一个月内搬出该房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