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法官:连云港海滨新城一道亮丽的风景
作者: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11-17 浏览次数:1070
连云港开发区猴嘴街道居民李某以王某婚前隐瞒身患肾病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该院设在猴嘴街道“诉讼服务工作室”的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李某和王某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可自从王某怀孕以后,王某的身体出现了异常,经常流鼻血,经医院诊断为妊高症并肾衰竭,王某被迫进行了流产手术,为了治疗王某的肾病,李某和王某两家辗转于南京、上海、北京等地,花医疗费近9万余元,不堪重负的李某以王某婚前隐瞒身患肾病的情形向法院提出离婚。
王某的病情还在加重,经常要到医院透析,身体虚弱,精神状态欠佳,便耐心做李某的思想工作,不但从证据层面分析王某的肾病是否为婚前或婚后所患,李某应负的举证责任,而且从法律和亲情层次分析夫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不得进行遗弃,劝说李某进行换位思考,经过多次上门的调解劝说,李某当场撤诉,使一个濒临破裂的家庭破镜重圆。这只是该院多元化解决纠纷,让百姓切身感受到社区法官的司法为民真情。
近两年来,连云法官在以巡回法庭开通“办案直通车”的基础上,先后在沿海大开发建设工地和港口设立了六个“诉讼服务工作室”,在各乡镇街道和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了17个审判点,形成覆盖连云港东部城区的“三级调解网络”,零距离、低成本、全天侯的开展立审执“一条龙”司法服务。仅今年以来,连云法院就诉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2000起,占该院民商事案件数的35%,取得了显著成效。
零距离解决纠纷彰显司法温情
为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连云法院想了不少的办法,出台了多项利民措施,法官脱下身上的法袍,放下手中的法槌,到社区、到山乡海岛、到码头和沿海开发工地去,零距离开展司法为民服务,宁愿自己多跑腿,也要群众少走路,用点点点滴滴的努力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爱民之情。
“法官来到我们家门口,和老百姓贴得近,让老百姓有求必应,这才是我们自己的法官。”在连云区墟沟街道审判点,当事人龚云由衷的说。原来,今年45岁的龚云(化名),从外表看干净利落,比实际年龄要显得年轻。她苦涩地说,这是她的第二段婚姻,五年前,龚云在老家曾有过一段婚姻,前夫脾气很不好,经常动手打她,她实在忍受不了丈夫的家庭暴力。在外出打工时结识了比她小15岁的陈喜(化名),二人互生情愫,于是龚云结束了与前夫的婚姻,与陈喜在连云港墟沟结婚成了家。二人结婚之初夫妻感情较好,可后来龚云发现陈喜喜欢酗酒,有时甚至早上都要喝酒,不但影响健康,还耽误了工作,两人为此经常吵架。渐渐地,龚云觉得由于年龄的差距,她与丈夫的矛盾越来越多,难以再继续共同生活,要求离婚。
连云法院墟沟审判点的法官接到求助电话后,在深入调查中了解到,两人结婚四年多,已育有一名三岁女儿,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法官采取诉前调解的方法,积极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法官从法、情、理多角度进行耐心细致劝导,当讲到如果离婚,孩子是最大的受害者时,龚云动容了,最后经过进一步做工作,龚云放弃了离婚的念头,同意与陈喜和好,而陈喜也主动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酗酒,多关心妻子和孩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法官的努力,使这对闹离婚“老妻少夫”破镜重圆。事后,龚云逢人就说:社区法官处理矛盾纠纷不但便捷高效,而且不用花一分钱。
社区法官成“和谐使者”
法官“沉”到一线,到群众中去,处理的大部分是一些诸如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鸡毛蒜皮的事,但他们所处理的每一件“小纠纷”、“小案件”,不仅定纷止争,更重要的是将已破坏的家庭、邻里等社会关系重新修复,以小和谐累积大和谐。
家住开发区中云街道某村村民刘财(化名)与同村金秋(化名)平时私交甚好,刘财为残疾人。2010年2月的一天,金秋乘坐刘财驾驶的残疾车不幸掉进涧沟里,致金秋受伤,事发之后刘财积极施救,并通过多种途径为金秋筹措医疗费用,金秋出院之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七级伤残,后双方多次为赔偿事宜协商均无果,金秋无奈之下只好将刘财诉至法院,要求刘财赔偿起各项损失共计57900余元。
连云法院中云诉讼服务工作室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原、被告均为残疾人,行动不便,且经济条件很差,居住的地方比较偏僻,为了减少双方的诉累,从司法便民的角度出发,为金秋办理了诉讼费减免手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把调解地点定在他家的院内,并邀请了当地村委会和双方的亲属到场参与调解。在调解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从双方昔日旧情出发、从双方现有的经济条件出发、从双方今后的生活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刘财赔偿金秋各项经济损失32000元。
连云法院在多年的涉残案件审判过程中,坚持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的原则,形成了一套制度化的工作特色,对残疾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等环节予以特殊照顾。特别是针对一些肢体残疾的当事人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采取“四上门”的工作方式,即上门受理、上门谈话、上门开庭、上门执行,以方便残疾当事人诉讼,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
“和事佬”成海滨城一道亮丽风景
在转变审判作风,开展延伸服务中,连云法院实行法官“去社区工地就上班”,不仅要当好“调解员”,晓之以法,明知以理,动之以情,定纷止争,力促和谐,同时要当好“培训员”,通过集中、小型、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帮助特约调解员提高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从而借助社会调解力量解决矛盾纠纷。据连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该院借助民间调解力量,使辖区涉诉案件增幅与前两年同比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他们用法律和智慧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去年11月19日下午17时许,原告杨某某堆放在自家院前外的木材不慎起火,延烧到邻居家的草堆,致使陶某家经济损失1800元。经派出所调查,起火原因是未成年人玩火所致。经村委会和派出所调解,尚某的父亲与孙某某达成协议,由尚某和杨某各承担经济损失一半,即尚某赔偿900元,杨某赔偿900元。陶某多次索要未果,便带领家人到杨某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900元。
社区法官在调解中发现,双方就事实部分分歧很大,互不妥协,使调解陷入僵局。面对这种情形,办案法官与特约调解员一起,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对双方当事人“背对背”地做工作,紧紧围绕“情”字做文章,从老辈的情分讲到年轻一辈的情分,从隔壁邻居的情分讲到平时互助帮助的情分,从孩子们的同学情分讲到往后的成长友谊。渐渐地,双方当事人的眉头舒展开了,原本纯朴、憨厚的农民恢复了善良的本性,最后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杨某某自愿赔偿陶某经济损失500元,陶某也表示不再追究此事,最终实现了和解。
为了国徽更加闪亮,为了天平更加辉煌,为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连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运用多元化机制解决矛盾纠纷,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该院一个个法官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和谐使者”,他们的身影犹如海滨新城一道亮丽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