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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徐州市中院召开院务会,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全面部署创建文明机关工作,决定从11月1日起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为此,市中院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胡道才院长任组长,副院长曹建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树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戚志华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会上,胡道才院长宣布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建活动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法院良好形象。三是要明确目标,严格标准,力争进入先进文明机关行列。四是具体工作要细,按照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标准抓好落实。五是创建工作要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让人民群众满意。 | |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文章作者:张东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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