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五项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04-11-08 浏览次数:1424
一是规范管理。制定《关于加强裁判文书制作和管理的若干规定》,对裁判文书实行分类制作、统一管理、专项监督的运行机制,对裁判文书的字体、段落等予以规范,统一格式,维护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是强化说理性。要求法官在制定裁判文书时,要全文引用法律条文,并结合认定事实对所适用的法条加以解释,从而在证据、事实、法律、裁判结果四者之间形成紧密的论证说理关系。
三是繁简区别对待。规范简易判决书的制作,对简易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作出不同于普通案件判决书的要求,当简则简,体现出简易案件的特点。
四是强化检查考核。由院审监庭组织,将当月全院所有裁判文书分送各业务庭,由各业务庭交叉检查,互相考评,查找不合格裁判文书,以此强化检查考核。
五是实行裁判文书评比、公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裁判文书评比,并将评出来的优秀裁判文书和质量差的裁判文书在院公开栏进行示,促进法官提高裁判文书写作水平。
文章出处:泗阳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泗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