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山法院通过能动司法,积极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促使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实现和解,双方间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能以化解。

 

2008年,被告陈某找到原告某机械公司,要求机械公司维修一台早期由其生产的慢走丝机床。该公司调试后,认为机床太旧,电控箱已报废,需要更换电箱。因该型机床已停产,新换的电箱与老机床在电气性能上有差异,维修后的机床精度与陈某的希望有差距。2009年以来,原告多次调试,均无法满足陈某的要求。期间,由于机床一直处于需要维修的状态,陈某的模具厂经营日渐困难。双方遂发生争执。其后,陈某通过围堵机械公司大门、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等方式发泄不满,双方矛盾随之激化。虽经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出面调解,对抗得以缓解,但双方矛盾仍然存在。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维修费12万元,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涉诉机床。

 

昆山法院在审查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时,了解到双方矛盾已非常尖锐,认为现阶段双方应搁置争议,摆脱相互攻讦的恶性循环,着力解决各自关心的问题。为此,办案法官没有采取坐堂断案的方法,而是实地走访、反复协调,在听取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制订调解计划,就双方关心的问题逐项协商、逐步落实。通过情、理、法的释明,促使双方抛开成见,当面协商,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陈某分期向原告机械公司支付所欠维修费用,机械公司继续为陈某的机床提供有限的免费保修。通过能动司法,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