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儿子卖掉 老汉3万元“赎回”
作者:侯盈 孙冬花 发布时间:2010-11-22 浏览次数:356
9年前刘某的儿子把刘某的房子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王某首付1.8万元搬进居住,后一直没有给王某办理过户手续。刘某以儿子无权处理房屋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王某搬出房屋。近日,徐州鼓楼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刘某给付王某3万元,王某从诉争房屋搬出。
2002年刘某的儿子找到王某说要卖房子,卖房子的钱用来给父亲刘某看病,还说房屋名义上是父亲的,实际是他妻子出钱购买的,说房证下来就给王某办理过户。两人经过协商约定房屋价款2万元,王某与刘某的儿子签订完协议先付了1.8万元,并约定剩余的房款过户后再给付。协议签订后王某就搬进了诉争房屋,一直居住至今。王某搬进房屋不久就得知房证已经办好,王某找到刘某的儿子,刘某的儿子说过户要让父亲签字,要等父亲身体好些,王某想反正协议签过了,办证是迟早的事情。又过了两年,刘某的病好了些,但刘某的儿子又找不到了,王某找到刘某,刘某说要等儿子回来再说,就这样一直拖着,王某直到现在也没有等到刘某的儿子,却被刘某告上了法庭。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付给王某3万元,王某同意搬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