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公丕祥院长传达了江苏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的主要精神,并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提出学习贯彻要求。
    公丕祥院长指出,江苏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是在全省“两个率先”进程中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李源潮书记代表省委常委会回顾总结了省委常委会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结合江苏实际,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了全面部署。报告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务实性。王寿亭副书记向全委会报告了省委常委会一年来的廉政情况,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加强自身建设、狠抓廉政工作的坚定决心。全委会还审议通过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会议主题重大,内容丰富,求真务实,对全面加强全省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新世纪全省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全力做好江苏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公丕祥院长强调,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要联系省法院和全省法院的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要把全面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作为当前全省各级法院的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围绕如何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公丕祥院长提出了“九要”:
    一是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领会决定及省委贯彻意见的主要精神。做到法院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学透一点,学出成效。
    二是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要求,充分认清人民法院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研究影响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提高的突出问题,找准人民法院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着力破解法院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难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增强政权观念,强化执政责任,提升执政理念。
    三是要充分发挥审判和执行的职能作用,把依法办事和服务大局有机统一起来,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的基本要求切实体现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研究思考社会转型和变革时期,社会稳定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全省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设。当前,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和问题就是如何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从法律、制度、政策诸方面,注重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全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是要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百姓安宁、投资安全;依法调节各类社会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积极参与大调解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要加强和改进司法活动中的群众工作,研究新形势下司法领域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要求,注意把握司法活动中群众工作的内在规律,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的权益,以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切实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切实防止和纠正司法工作中的简单化、片面化的倾向。
    六是要按照提高司法能力、建设和谐社会、巩固国家政权的基本要求,全面加强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切实加强法院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提高思想理论素养;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更高的起点上制定全省法院队伍学习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考核培训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大力度,保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继续深化全省法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建立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各级法院领导班子的结构;选好配强法院以及法院内部各个部门的一把手;根据省委的具体部署,推进法院系统的干部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法院干部工作实绩的考评制度;按照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稳步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工作。
    七是要切实加强全省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的“两个条例”以及法院系统的各项廉政制度。认真落实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严密的司法监督体系。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实行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等等,同时认真抓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八是要进一步加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大力提高省院机关党员的执政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审判和司法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支部工作,扎实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九是要抓紧建立健全司法安全预警和保障体系,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力维护司法安全。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处
文章作者:张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