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与网友见面,不远千里来到高邮市临泽镇,又因无钱回去,不惜铤而走险实施抢劫。1116日上午,高邮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曹某涉嫌抢劫罪一案。

 

被告人曹某系黑龙江人,年仅29岁,案发前曾在天津打工,在网上与该市临泽镇一名女网友相恋,于是只身一人从天津赶赴高邮临泽镇与女网友会面,期间共花费了一千多元,最后身无分文,无钱回去,又不好意思向女网友借钱,于是铤而走险,手持水果刀对一三轮摩托车司机实施抢劫,共抢得财物计105元整,后被公安机关追缴赃款83元。

 

为了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高邮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在我市技工学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现场以案说法,学生实时观摩,以此起到教育目的,在学生中产生极大地反响。考虑到被告人自愿认罪、赃款大部分被追回、未对被害人造成实质伤害,最终曹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