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岁的张强不懂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却经不住诱惑走上了吸毒之路,自己倾家荡产不说,还害了他人。近日,句容法院因张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4月至6月间,张强为了“以贩养吸”,从他人处购得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后在该市华阳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后白镇等地,先后十余次次向他人贩卖,数量共计10.34,得赃款3800元。20106月,张强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警察当场从其身上扣押甲基苯丙胺6.54

 

201011月,经法官审理认为,张强明知甲基苯丙胺系毒品而予以贩卖,贩卖数量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张强归案后能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于是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