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被拐卖为人妻
作者:响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11-22 浏览次数:380
涉世不深的小雅,年仅14岁便辍学随父母到苏南打工,通过网友偶然间认识了同在常熟打工的老乡沈青。“好心”的沈青提出带小雅回老家“玩玩”,谁想这次“回家”,竟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别人的老婆。近日,响水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沈青有期徒刑五年。
女孩异地结认老乡
今年3月初,在常熟一家制衣厂打工的沈青,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女子小雅电话,小雅称与沈青一同事在网上聊天认识,并在常熟见过面。
原来,沈青同事与小雅是网友,两人一来二去聊得也比较投机。见面后,同事觉得小雅长得不好看,不想再搭理,便将手机转接到沈青手机。
好奇的沈青想看看女孩到底漂不漂亮,便谎称工厂招工,可以为小雅介绍工作,于是委托他人将小雅带回工厂宿舍,并将小雅安排在自己的宿舍居住。
小雅告诉沈青自己今年才14岁。得知这一情况后,沈青为了防止厂里其他人知道小雅情况,便叫小雅对他人虚报为21岁。此后居住在工厂宿舍期间,沈青的老乡田昊打电话给沈青想带走小雅做老婆,沈青提出给其8000元钱“介绍费”,但田昊觉得太多没有答应。
此后几天,沈青看到小雅与田昊联系频繁,心想一旦被田昊带走,便“人财两空”。
“好心”老乡的歪主意
在担心“人财两空”同时,沈青想出了另一个自以为高明的想法:自己姐姐家的儿子即亲外甥至今还没有媳妇,决定介绍给其姐姐做“媳妇”。
于是沈青哄骗小雅“一起回自家老家玩玩,玩几天后就回来”。
期间,小雅和沈红一家还算“融洽”,其人身自由也未受到限制。看到这一情景,沈青便和沈红坐下来谈,提出要5000元钱作为其招待相关人员吃喝等费用,并告知小雅要是不想留就打电话给他,后便独自回常熟工厂。
8000元拐骗卖给他人
几天后,小雅突然提出不愿居住在沈红家,并与田昊取得联系。田昊让小雅找借口在沈田家吵闹要离开,再由田昊电话联系沈青将小雅“送到”他家。
随后,小雅给打电话沈青,称不想居住在沈红家。沈红一家得知后,同意小雅离开,也未对已付给其弟弟沈青的介绍费用进一步追讨。
期间,田昊提出“自己想和小雅过日子,为了以后和小雅有安稳的日子过,同意给沈青一些钱”。沈青得知后将小雅带至田昊家,以8000元钱的价格出卖小雅给田昊为妻。
东窗事发终入狱
女儿失踪多天,这可急坏了小雅父母,经多方打听得知被老乡沈青卖到了田昊家。
法院经不公开审理后认为,沈青以出卖为目的,采取诱骗手段,拐骗不满14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虽然小雅愿意与田昊共同生活,但依法不论儿童是否自愿,拐卖儿童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逐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