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盐城亭湖区法院摸索建立了以法院为主导,相关行政机关、社会调解组织参加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这一新的实践,高效、便捷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纷争,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日前,亭湖区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日前,亭湖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荣在亭湖法院创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简报上作出批示:“亭湖法院积极主动创新化解纠纷方法,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区委、区政府满意,全区90万人民满意。”

  优化组合快审快结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步伐的加快,作为主城区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呈25%左右的速度递增,尤其是“道交”案件增幅更大,以2008—2009年为例,两年间共受理此类案件1145件,有效化解926件,10%的案件未能案结事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度与日骤增。

  为彻底改变交通事故案件审理难、协调难、赔偿难的现状,亭湖法院在交警部门支持下,主动加强与保险公司、医疗单位、鉴定机构密切协作,建立了化解道交纠纷的“绿色通道”,实现全方位对接,促进了赔偿案件的高效处理。3月19日,江苏沿海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该院与公安第一时间介入,实行联动处理,当日即赴上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了肇事者200多万元的财产,同时及时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并通过多方积极调解,最终使受害的当事人得到了足额赔偿,受到了省事故处理指挥部的充分肯定。据统计,自2008年以来,该院共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784件,自动履行率84.58%,自觉履行赔偿款达2.5亿元。

  自2008年10月以来,该院先后在院本部和人民法庭附设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聘任了254名特邀调解员,对部分简易案件设置非诉调解前置程序,委托有关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要求在15日内处理完毕。如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组织应及时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如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邀请当地政府人员、社区、村居的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成效显著。今年1-10月份,人民调解工作室已接待来访群众1500余人次,参与调解民事纠纷 1148件,其中调解达成协议653件,使该院调撤率达到62.45%,同比上升13.26%。

  职能前移合力化解

  2008年4月17日,盐城市城市资产经营公司依据该地段的拆迁实施方法的政策精神与9名当事人签订了《盐城市房屋拆迁协议书》,协议生效后,9名当事人“按兵不动”,未作任何反应。

  今年6月4日,该院受理了该系列迁让纠纷案件后,首先请人民调解员胥晓静进行调解,分别到9户涉案家庭家访,耐心宣传拆迁政策,引导他们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服从政府安排;又请社区主任、拆迁部门负责人到拆迁现场,就拆迁补偿及解决周转过渡房相关事宜进行会商,入情入理地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最终9名当事人主动将房屋腾空交付拆除。“真是没想到,这起纠纷两天之内就案结事了。”

  采取合力化解纷争,使该市拆迁呈现了“无阵痛拆迁”和“和谐拆迁”的喜人势头。自2008年以来,共受理拆迁合同纠纷案件149件,经调解达成协议125件,调解率达84%,有力地促进了市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圆桌协调百姓信服

  2004年10月,青墩镇龙碾村村民吉某通过竞标获得了8亩银杏树林地的5年承包权,并交纳了第一年的承包金1120元。种植1年后,吉某因身体原因,在种植季节后向村里提出终止合同的请求。村委会认为吉某的请求难以接受,他应当支付合同约定的500元违约金。殊不知,吉某不仅没有按时缴纳违约金,而且持续种植4年,承包金分文未交纳。2009年10月,龙碾村一纸诉状将吉某告上被告席,要求其支付4年承包金计4480元。

  这是一起涉农纠纷案,该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邀请镇领导、村民代表召开了一个圆桌协调会议,考虑吉某目前无力支付违约金的实际,提出让他继续承包、小额分期偿还的建议,得到了各方的赞同。吉某“获救”了,泣不成声:“感谢法官,是法官给了我生活的信心,我一定要珍惜法官对我的关心,下力气搞好承包,尽快脱贫致富。”

  推行多元化解纷机制大有可为,亭湖法院认准了这个理。今年以来已与16个镇、街道、经济区设立审务工作站,同时与225个村(居)、社区签订共建协议,设立审务工作联系点,明确60名法官为挂钩联系的指导法官,对共建地区内发生的民事纠纷实施就地审理。截止到今年9月份,全区各审务工作站和联系点巡回审判的案件达1148件,其中967件得以调解解决,调解成功率达到84.23%,社会更加安全稳定,邻里关系更加和谐,受到了盐城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并在该院召开了全市社会矛盾大调解现场会,在全市推广他们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