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6月1日到今年2月底,江苏省试点量刑规范化法院共办理试点罪名案件4825件,判决7753人。上诉率从试点前的6.4%下降至5.7%,试点案件中撤回上诉数量明显增加,占刑事案件撤回上诉总数的79.4%,试点案件二审发改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

  据了解,江苏省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法院数量位居全国法院系统第一。早在2003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便率先制定了《量刑指导规则》,探索量刑规范化改革。2005年,泰州法院、姜堰市法院成为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前期试点单位,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试点文本,提供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去年,最高法院又增加南通中院、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等7家中、基层法院参与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

  在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中,各试点法院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普遍实行”一案一人一表”制度,将量刑各个环节一一列举,使量刑过程更加透明;在法庭审理中坚持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更加注意查明影响量刑的事实和证据,积极引导控辩双方就量刑问题进行辩论。在裁判文书中增强说理性,公开量刑依据和理由,有效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