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 沛县大屯人民法庭位于县城北部5公里,东邻微山湖,西靠有“小上海”之称的上海大屯煤电集团公司。下辖三镇十矿,人口约30万。该庭现有正式干警8人,聘用人员4人。平均年龄37岁,全部大学以上文化程度。近几年来,大屯人民法庭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最佳法庭为动力,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2002年以来审、执结各类案件2811件,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该庭先后4次获得徐州市“先进人民法庭”称号;3次获得江苏省“最佳人民法庭”称号;3次被评为江苏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2次、二等功1次。多次被徐州市委、市政府、市中级法院评为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先进法庭等。2002年10月、2004年2月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称号。2003年6月被江苏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并荣记集体一等功。
  一、夯实思想政治基础,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近年来,大屯法庭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审判工作,多措并举强化干警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
  一是强化干警思想分析制度。该庭一贯坚持开展互帮互勉、互相批评、谈心交心活动。对苗头性和群众有反映的问题,早发现,早提出,早谈心,早改正,决不让一个同志在政治思想上掉队落伍。坚持每月向院党组书面上报干警思想分析报告,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意见。
  二是强化廉政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法官职业道德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标准,约束干警8小时以外的行为。设立了曝光台,把说情者、请吃者、送礼者公诸于众。建立审判监督卡、干警廉政档案,向社会公布干警违纪举报电话。将保廉反腐内容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相互签订廉政责任状,互相监督。两年多来,该庭没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现象。
  三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法庭常年坚持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抓好作风纪律的建设工作。制订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纪律制度。如干警考廉制度,曝光制度,案件回访制度,案件换办制度,执行回避制度,案件督查办制度等十余项制度。为抓好督查处罚,法庭主动要求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他们重点跟踪监督,重点检查,严格要求。同时疏通外部监督渠道,聘请监督员进行监督,定期邀请他们反馈意见,有错必改。
  四是抓好工作作风建设。法庭的同志常年工作生活在审判第一线,人员少,案件多,负荷重。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两年来,他们审结了2800多件案件,平均每个工作日结案4件。为便于群众诉讼,他们常年坚持节假日、休息日轮流值庭,是江苏省第一个“假日法庭”。粗略统计,人均加班每年不低于32个工作日。他们以庭为家,坚持驻庭工作,常年吃住在法庭。他们始终坚持把严肃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把外地当事人与本地当事人一样对待;把有钱有权的当事人与普通老百姓一样对待,一样平等,一样文明,一样公正,杜绝了冷、横、硬、推等官僚作风。
  二、深化审判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质量和效率是审判工作的生命。大屯法庭通过不断改革创新,提高审判质量。
  一是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分流到“快车道”,适用独任审判的简易程序,快审快结。
  二是实行专业化审判。对房地产、宅基地案件、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类案件,以及借贷、财产类案件、侵权类案件,分别由不同的法官审理,努力打造精英型、专家型法官。
  三是实行“调判分离”。把整个诉讼过程分为庭前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根据法官行使权利的不同,分别称为“调解法官”和“裁判法官”。“调判分离”制度运行后,效果十分明显。今年以来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有73.8%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审期平均缩短了11天,无一超审限案件,发改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9.5%,调解的案件自动履行率达86.5%。
  四是裁判文书增设“附页”。他们将裁判文书所引用的所有法律条款内容,均在“附页”中具体书写罗列,与裁判文书一起装订,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增进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了干警业务素质。
  三、强化民调指导,努力推进大调解机制的形成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法律赋予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职能,该庭始终把指导民调工作当作与审判工作一样重要的大事来抓,常年坚持,从不松懈。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指导。该庭先后制订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规范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使指导民调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道路。
  二是健全指导民调网络。将法庭辖区分片管理,明确相应的干警为指导员。建立和完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法庭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具体指导工作。为便于联系,他们将自己和辖区民调组织及调解员的电话、手机和其它通讯方式印制成卡片,人手一份。同时,将法官的照片、姓名、职务、指导范围、电话等公示上墙,让广大群众知道指导法官的情况,方便联系沟通。
  三是加强民调人员的知识培训。建立了“沛县法院大屯法庭指导民调培训中心”,设立学习室,编制了《培训大纲》、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日程、培训重点,选定培训骨干,并公布上墙。两年来,给民调组织讲授法律课11场,听课人数近280人次。购买3000多元的法律书籍,送给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他们建立图书室、阅览室、法律资料室。
  四是完善指导方式。对具体案件,要求调解员参加调解工作,提高和锻炼他们的调解水平。针对重大复杂、矛盾突出的案件,邀请旁听开庭,吸收他们参与调解,指导分析案件。这几年,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结案70余起,参加的调解员130余人次,调解后无一件民转刑案件,无一件再产生纠纷的案件的发生。
  五是建立机制,实现“两调”良性互动。该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他们先后建立了重大事项事前通报制度,司法建议回函制度以及法官、执行员与人民调解员互动机制等等,努力促进二者的良性互动。
  四、强化物质基础,加强法庭管理,为审判工作提供保障
  一是加快办公自动化步伐,增加审判工作科技含量。去年,该庭实现了与省、市、县法院三级联网,完成局域网连接,网上立案。同时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远程电子印章系统、电子会议系统。目前该庭全部实现电脑立案、分案和管理案件,充分发挥网上公文、信息传输迅速准确的作用,已全面实现办公无纸化。
  二是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制,规范审判行为。该庭完善了“以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为核心,以目标管理、案件评查为保障”的审判管理新机制。实现案件的量化管理,对干警办案质量、办案数量、职责履行、政治业务学习、宣传调研、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制度遵守等项目进行细化、量化,每月进行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每位干警年终评先的依据。充分发挥案件流程管理职能,实现对案件的动态管理。制定了《审理案件流程管理规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将案件审理、执行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予以细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限定完成期限,严格实行变更时限、延期审执、中止终结登记审批制度。建立案件互查制度。承办人结案后,将卷宗交由庭长指定的其他人员进行评查。对查出的问题写出书面报告,全体通报。以此达到相互学习、互相提高,确保案件质量的目的。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从严治庭。该庭结合实际建立了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卫生制度、考廉制度、物资管理制度等十七项规章制度。实现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他们将各项制度的落实,划分为“学习、督查、处罚”三个步骤。今年以来,已对违反《考勤制度》的1名副庭长罚款20元、违反《卫生制度》的1名驾驶员罚款10元的处罚,有力地促进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文章出处:沛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