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省高级法院举行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人员宣誓仪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公丕祥出席并讲话。宣誓仪式上,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有关人员法律职务任命的决定,带领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48名同志宣誓。省法院政治部主任徐清宇主持宣誓仪式。

  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要司法改革任务。江苏铁路运输法院移交地方管理以及相关人员法律职务的任命,标志着改制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标志着铁路法院全面融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标志着铁路法院人员身份发生了重大变化。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已成为江苏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法院干警也已成为全省法院干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丕祥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江苏铁路法院全体干警要适应体制改革大的方向,找准定位、明确目标,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融入江苏法院审判事业,努力为铁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为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要保持忠诚本色,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要牢记为民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把公正与高效、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案件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坚持廉洁司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慎权、慎欲、慎微、慎独,保持一身正气,做到无私无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