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血汗岂能欠,铿锵执行献真情
发布时间:2004-12-03 浏览次数:1433
2000年海门籍建筑承包商顾某、施某在山东烟台承接了一建设工程,而有一手泥瓦工活的吴某组织了一班组民工为其施工,至年底工程峻工,顾、施两人共结欠吴某工程劳务款人民币4万多元。为要回这笔血汗钱吴某辞去了原来的工作,一边在海门卖苦力,一边催债,至2004年春节,仍有2万多元无法追回。在这讨债的几年里,吴某已有三个春节没与家人团聚,孤立无助的他想到了法律。2004年的3月吴某一纸诉状将顾某、施某推上了被告席。经开庭审理,法院判令顾、施两人给付吴某人民币22,488元及赔偿利息损失。
今年11月份,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查阅了卷宗,了解到吴某的遭遇后,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周密制定详细执行方案,专案执行。由于两被执行人长期在外,两家的亲属极力回避,又相互推诿,并与执行法官玩起“捉迷藏”的游戏,法院当即查封了两家的部分房屋。23日晚,承办法官接到举报,顾某家的封条已被其家人撕毁,马上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查看,经连续两天的守候,均未见其家人踪影。25日夜,大雨滂沱,正在家休息的承办法官得到顾某家人正在某企业上班消息,立刻组织值班干警驱车冒雨前往,对撕毁封条者实施了拘留。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在外躲避多时的两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于29日委托他人将拖欠的款项送到执行局承办法官的案上。
一场旷时三年的拖欠民工工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短短的几天执行中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文章出处:海门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陆惠兵、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