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贫困群众 彰显司法为民??徐州中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2004-12-28 浏览次数:1437
本网徐州讯:2004年,徐州中院在全面完成各项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落实上级法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彰显司法为民为宗旨,在扶贫工作中狠抓落实,继续加大对贾汪区汴塘镇北吕村的挂钩帮扶工作力度,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徐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戚志华从年初至今11次带领帮扶小组成员到北吕村调查研究,向市扶贫工作队、镇政府、村委会、村民了解情况,同村委会认真分析该村贫穷落后的原因,掌握第一手资料,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帮扶重点。
一年来,徐州中院共投入扶贫资金70000元,捐助实物折价14000元,合计款物84000元,比2003年增加40%,扎扎实实为北吕村农民做了以下几件实事:
一是铺修村内道路。村内道路7400米,路基大多已经完全损坏,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不堪。经过1个月的施工,北吕道路焕然一新,方便了村民的生活,农用收割机、拖拉机、农用机动车、小汽车雨天已经可以通行,公交车也在该村设置了站点。
二是整修北吕桥。北吕村与外界相连的北吕桥是村民赶集、外出打工、儿童上学的必经之路,目前,每天有400余人、50余辆机动车通行。该桥上世纪五十年代修建,年久失修,已成危桥,雨季人员无法通行。徐州中院提供修桥资金28730元,村委会组织桥梁设计施工。建成后的该桥已成为北吕村标志性建筑。
三是打4寸口径深水机井1眼。在2003年徐州中院为该村打了38眼深水机井的基础上,根据村民要求,投资3000元,增打大机井1口,使全村机井灌溉形成网络,改变了以往靠天吃饭的局面。
在扶贫资金和物资的使用上,徐州中院通过上墙公示的形式向村民公布捐款数额和扶贫资金使用规定,增加扶贫工作的透明度,使扶贫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在对捐赠物资的使用和分配上,徐州中院广泛征求意见做到捐赠物资使用分配公开合理、公平公正。严格的监管制度使扶贫资金、物资使用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扶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