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海门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由该院院长邱建国担任审判长,该市检察院检察长严尚军担任公诉人的一起90后女大学生运输毒品案在那里开庭。法庭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6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

 

被告人孙某,女,1991年出生,江苏省昆山市人,系江苏南通某大学的大一学生。去年暑假,孙某想打工赚钱,在学校里,孙某因和男朋友吸毒,认识了毒品贩卖人员猴子。正好猴子QQ上联系她,允诺给她100元一天,让她当毒品贩卖人员的助理。孙某想有吃有住,还有100元一天,就不假思索的同意了。猴子遂把孙某介绍给贩毒人员盛某,盛某带孙某去成都,在两人从成都返回南通的途中被警方抓获,查获孙某随身携带170.1冰毒。

 

庭审中,孙某痛哭流涕,当庭认罪,说她父亲是一个出租车司机,母亲是一个普通工人,他们努力工作,赚钱培养她上大学。她想利用假期打工赚钱,减轻父母的经济负担,希望法庭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判处。孙某还对着旁听席上的爸爸妈妈喊:“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我好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