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不知错,竟为了躲避交警检查而径直撞向交警,结果不仅获了刑还要赔偿。

 

41221时许,安徽省天长市人何某酒后驾驶尾部未悬挂号牌的别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高邮市天高省际治安卡口,恰逢高邮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王某、辅警张某在天高省际治安卡口对过往车辆进行治安检查,当王某示意另一轿车停车检查时,何某为逃避检查,驾驶轿车超越该车,在王某要求何某停车时,何某驾车强行闯卡,将站在第一道拦道器后的王某撞伤后,又撞开拦在路上的第二道拦道器,冲过卡口,逃离现场,后被追捕抓获。1020,高邮法院判决何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现王某又将何某诉至高邮法院,索赔人身损害赔偿金八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以驾车闯卡的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王某实施了人身伤害的行为,因其违法犯罪的行为给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据此法院判决何某赔偿王某人身损害赔偿金84 19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