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万元助困难群众“打官司”
发布时间:2004-12-29 浏览次数:1347
本网南通讯 今年以来,响水法院认真执行最高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共为93名经济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38万元,占全年诉讼费总额的16%,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原告孙某因车祸治疗,家里欠下数万元债务。在其诉卞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该院考虑到原告家庭困难实际情况,立案时对此案10000多元诉讼费全部缓收,结案后又免收了7000多元,极大的减轻了孙某的家庭负担。
在实施司法救助过程中,该院坚持严格审批和适当扩大范围结合原则,一方面强化审批管理,实行分管院长审批一支笔,另一方面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适当扩大救助范围,既保证确有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又防止司法救助的滥用。
文章出处:响水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单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