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上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交办盱眙法院的57件涉诉信访案件到8月底已全部化解,化解率达100%,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经验受到上级的好评;盱眙县委领导在不同场合表示,县法院涉法涉诉案件矛盾化解工作舍得花力气、下工夫,及时为民排忧解难,成效明显,为盱眙的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是否满意,信访工作是晴雨表。”盱眙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亚林说,“信访案件产生的根源就是群众的一些司法诉求得不到解决。只要我们心里时刻装着群众,群众就会逐渐了解、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信访案件就会逐渐减少,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率也会逐步提高。”

 

包案到人: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

 

盱眙法院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制,推行信访工作院长负责制,院长、副院长为信访案件直接包案责任领导,与各审判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信访案件包案人层层签订化解涉诉信访积案责任状。

 

“我们要求,领导包案要一包到底,带领包案法官携案下访,与信访群众面对面做息诉息访工作,落实化解措施。也只有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来办,才能真正化解信访纠纷。”盱眙法院副院长李家锐对领导包案制深有体会。

盱城镇沙岗村村民周某和刘某是信访老户。20085月中旬,周某的丈夫王某与表兄陈某因住宅地界址纠纷发生殴斗致王某受伤,经法院判决,陈某应赔偿王某医药费等费用5000多元,后因陈某未履行法定义务,王某申请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陈某因家庭贫困答应分批给付,但王某不答应,后来陈某一家不辞而别,一直下落不明,法院终止执行。王某了解情况后,不断向各级领导机关信访不断。

 

“当时我作为包案责任领导,在约见信访人听取其诉求后,我感觉这个案件终止执行并无不妥。然而,我们换位思考,当事人上访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有查清原因后,才能真正化解这起信访案件。”李家锐说。

 

他带领执行法官多次前往信访人所在地听取群众意见。当他们到信访人王某家中做劝导工作时,却遭遇到了一件尴尬事:信访人拒绝他们进家门。

 

李家锐一行就守在门外与王某交谈,从关心信访人的生活入手,与信访人拉家常。王某的对抗情绪在反复的劝导下逐渐消减,于是邀请法官进入家中。

 

通过与其详谈,充分了解到信访人的心理状况和诉求后,李家锐与镇政府、村委会共同研究处访方案。一方面镇和法院组织当地群众代表、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法官、村干部一起面对面交流,向王某释明法院终止执行的正确性,做好息访疏导工作。另一方面考虑到当事人的具体困难,由法院牵头与镇、村协商共同对其予以司法救助。多次的努力换来了他的满意,王某表示同意通过司法救助了结此案不再上访(以前他坚决不同意通过司法救助了结此案,一定要被执行人给付。),一起长达近3年的信访案件就此迎刃而解。

 

因案施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在司法实践中,各类信访案件都有其曲折难辨的原因。法官只有明察秋毫,才能找准信访人的真实诉求,做到对症下药,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这是盱眙法院一直在推行的因案施策、对症下药的做法。

 

马坝镇陈某因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残,生活陷入困境,执行愿望迫切,而被执行人王某、江某又被判入狱且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当事人多次为此赴省、市上访。

 

面对这种情况,分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副院长何培江多次与包案法官研究协商处访对策,认真分析当事人信访原因,认为信访人多次上访是为致残后的生活前景担忧。

 

找准这个切入点后,法院一边安抚,一边向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寻求支持,经多方奔走共为陈某解决了救助金数万余元,并帮助其落实低保、残补和医保等待遇。

 

“法院的关怀和救助感动了我,他们是真心实意帮助我的,这个案件即使最终无法执结,我也不会再上访了!”过去的上访户陈某逢人便夸,变成了法院工作“宣传员”。

 

实际上,对这部分为了基本生活需求而上访的信访案件当事人,盱眙法院除了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外,还想办法筹集资金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去年以来,共促成近10名信访人息诉息访。

 

“我们在信访工作中,一直秉持‘尊重、理解、关怀’的工作理念,将各类信访案件分门别类,定期进行分析,查找信访原因,因案施策,多措并举,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化解信访纠纷。”何培江副院长说出他的体会。

 

注重协调: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仅仅依靠法院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盱眙法院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巧借外力,将处理涉诉案件只是法院一家唱“独角戏”的状况,转变为法院与相关部门在党委领导下携手共进的“大合唱”。

 

盱眙法院这种做法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形成了涉诉信访案件由地方党委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的良好局面。县领导亲自对重大复杂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包案化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专门约访长期信访的案件当事人,帮助甄别信访案件。

 

盱城镇的戚某,今年已经70多岁了,身患直肠癌的他在上世纪70年代初曾因贩买国家专营品获刑。最近几年,他多次到上级上访,甚至越级赴省上访。市、县两级法院院领导多次接待,宣讲法律,释明事理,仍达不到息访效果。

 

为此,包案院领导和承办法官多次到老人所在的社区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多次上访不仅对老人的身体不宜,还容易引发新的矛盾,于是法院商定从解决老人的生活困难着手,商请镇政府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低保和困难补助,并通过政法委、当地基层组织和法院给予救助款近万元,以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在各级的合力化解下,戚某当即自愿保证息诉息访。

 

近两年来,盱眙县政府拿出数十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人等的救助,确保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多方联动,力量整合。

 

用心沟通:为上访群众解开心结

 

今年2月初的一次网络信访中,网友“都梁”在网上对盱眙法院的工作提出质疑。该院除在网上予以正面回应外,院长还约见了网友“都梁”,当面向他真诚解释。“都梁”因此与盱眙法院结缘,成为法院的监督员,也成为“民声”传情的纽带。今年7月底,另一位网民在“阳光纪检”发出网贴,对盱眙法院执行工作表达不满情绪。作为人民法院监督员的“都梁”积极在盱眙法院和网友之间沟通,化解了潜在的矛盾。

 

根据盱眙涉诉信访案件的特点,该院坚持把感化息访作为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重要手段,注重耐心倾听,帮助解开心结。要求各包案法官,息访先要息“心”,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心”解则案结,把被动接访变为主动下访,有的案件经过反复数十次找信访人谈心,及时全面掌握上访人的心理状态,把准信访人的思想脉搏,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终让信访当事人主动息访。

 

20063月朱某丈夫汪某因病去世,朱某与公婆为了房屋的所有权走上了漫漫的诉讼道路。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法院依法支持了朱某的诉讼请求,判令朱某的公公被告汪某和婆婆被告丰某限期从该房屋内搬出。由于两被告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原告朱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两被执行人因丧子产生巨大的精神压力,且存在严重的抵触情绪,极力对抗法院执行,并扬言如法院上门强制执行就服毒或跳楼自杀,而申请人因权利未实现多次带着孩子到省、市、县上访,致使该案成了难啃的“骨头案”。为此,分管领导和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被执行人所在的村、镇,为解决该案一起商量对策、寻找办法,并多次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努力寻求妥善解决的途径。经多方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朱某将判决所涉款项19401元交至法院,被执行人即朱某的公婆汪某、丰某保证在2011930日前从朱某的两层楼房内搬出,由所在村委会为汪某、丰某两位老人解决宅基地一处。至此,历时5年多的执行积案得到了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