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社共建”实现“1+1>2”
作者:王炳连 陈敏婕 发布时间:2010-12-01 浏览次数:989
1+1>2,这可不是科学猜想,而是淮安市清浦区法院积极参与社区管理模式改革,深化“法官进社区活动”, 探索出的“一社区一法官”司法工作模式。
让法官熟悉百姓生活
记者了解到,清浦法院的社区,不是法官偶尔下基层,也不是法庭进基层,而是在社区(乡村)建立工作室,法官长驻基层的制度。核心是变法官的坐堂审案为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主动承担更多责任,法官定期前往观摩人民调解,学习群众语言、了解社情民意,对村情、社情、民情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走访。
该院院长王新阳介绍说,随着法官队伍不断年轻化,问题也凸现:年轻法官学历高、法律素养高,但基本上是从家门到校门再进法院大门,对社会缺乏了解,普遍缺乏做群众工作,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审理民生类案件,听不懂生活术语,不清楚群众的生活状态。“院社共建”可以说是法官到社区“留学”的新机制,让年轻法官到基层“接地气”,真正树立法官的群众观念,把握社情民意,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
据悉,该项机制试运行以来,清浦区法院已有36名年轻法官到社区“留学”,先后深入7个社区,针对当前民事审判中较为突出的拆迁补偿、低保人员社会救济等问题展开学习实践,撰写出调研报告37篇,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68篇。
让司法扎根百姓生活
法官断层、审判执行力量欠缺是基层法院的普遍问题,正当一些基层法院为处理众多积案而加班加点时,清浦区法院创新推行“院社共建”制度。这个制度可行吗?
清安街道办颜书记道出了“院社共建”的好处,将矛盾排查调处“关口”前移,发挥基层维稳的作用。“基层纠纷、矛盾琐碎,老百姓开始觉得不值得去打官司。但问题不解决,矛盾就会逐步升级,最终被激化。社区法官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在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配合下,依据法律、人情和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在清安街道人民调解室,正在调处一起因邻里关系发生矛盾的纠纷。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坐着位法官,他一会儿聆听,一会儿在笔记本上记着。调解结束后,法官从案情出发就调解中如何掌握调解技巧,把在法院做调解工作的经验毫无保留的进行了传授。村干部高兴地说:“我们对人熟,对法不熟。社区法官来了,他们的司法调解经验让我们做工作心中更有谱儿了。”
讲起“院社共建”推行一年来的成效,王新阳院长倍感自豪:清浦法院既在诉前化解了基层矛盾,使共建地区的纠纷下降30%之多,而且也使法院收案数下降12%。我们要通过“院社共建”机制,为每一社区(村)培养一名不走的‘土法官’”。
让矛盾化解百姓当中
这是法官第三次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起来进行调处。他告诉记者,当事人面对父老乡亲撒不成谎,胡搅蛮缠的情况也大大减少,调解成功率高,调解好了又能不伤和气,上法庭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出口。
对此,该村负责人也表示,类似这样的事情虽然不大,但以前因为当事人互不相让、情绪对立,往往导致矛盾激化,闹到法院后费时费力,很多事还说不清楚。法官进村后,了解民意、联系基层、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基层调解、理顺群众情绪、争取息诉罢访,通过大量的日常工作,整合了农村纠纷化解的资源,往往事半功倍,达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在家门口为群众化解矛盾的目的。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记者同时获悉,清浦法院针对“院社共建”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还正在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快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