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刚过的一个暧阳冬日,记者走进江苏南通海安法院曲塘法庭,一起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正在庭审之中。
  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审判活动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一直受到南通两级法院党组的重视并被摆上议事日程。早在本届人大换届选举之初,南通法院就把人民陪审员的选举工作列入议题,主动与辖区人大取得联系,作为换届内容之一。全市八个基层法院均按辖区人口比例,经人大程序共产生人民陪审员367名。为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文化业务素质能适应审判工作要求,中院要求各基层法院在确定人选之初,一是从学历上把好关,尽量选择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员参加;二是从专业上选好人,对具有社会或自然学科专长的人士优先列入。崇川区法院33名陪审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就有5人。本科学历的达60%以上。各法院对到任的陪审员分别不同形式均组织了岗前和任职培训,让他们掌握办案流程、熟悉法律规定,尽快进入角色。有的法院还专门邀请大学院校的法律教授为人民陪审员授课。各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特别是对发生在本地区的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尽量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港闸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已普遍到位参加陪审,最少的在本届任期以来也参加过两个案件的审判活动。崇川法院人民陪审员宋超任教于南通大学,是一名法学硕士研究生。结合教学,他热心陪审工作,多次主动与法院联系参加案件审判,陪审工作已成为他丰富教学经验的一块实验基地。各法院在邀请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时,都事先做好计划安排,确保让陪审员自始至终参加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充分遵重陪审员履行职务的权利,力戒“陪而不审”或“审而不言”,防止人民陪审形式化、走过场,使人民陪审员工作得以健康发展。南通法院陪审员工作的良性循环,一定程度上不仅缓解了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更重要的是通过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人民陪审员的参加,使法院的审判工作进一步得到社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宽明、王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