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2005年1月18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仅用12天就快速审结震惊全苏州的“10?4”爆炸勒索案。
  被告人马黎斌从青海老家来到苏州开了一家拉面馆,由于经营不善最后只能关门大吉。马黎斌铤而走险,萌发了模仿港台警匪片中用炸药敲诈勒索的歹念。随后他购买了16只大鞭炮和1万响小鞭炮,将里面的火药拆出来并用蚊香作引线,自制了二份“炸药”。2003年10月4日,他偷偷将“炸药”放进了百润发苏福店调料柜货架与电器部的一只冰箱里,并于第二天用手机通知百润发高新区何山店,称其在商场内安置了炸药,要求商场准备30万元打入其指定的帐号,否则便要引爆炸药。接警后虎丘警方一方面及时疏散商场内的人员并查找爆炸物品,另一方面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马黎斌的电话方位,将他当场抓获。
  今年1月6日虎丘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黎斌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虽系未遂,但敲诈数额巨大、手段恶劣,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遂当庭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5年。

文章出处: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查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