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当杨媛媛、吉丽芹等6名女工从响水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她们辛辛苦苦挣得的工钱时,禁不住流下了感激的泪水,“法官叔叔,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为我们执行到了,这可都是我们打工的血汗钱啊,谢谢你们,谢谢法院!”。
  2002年1月,杨媛媛、吉丽芹等六名未年满二十岁的花季少女,怀着对城市的向往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被她们的同乡,一个名叫王进长的男子带到了常熟市一家制衣厂打工。由于王进长既是同乡,又有打工的经验,很快获得了六名少女的信任,她们将与厂里打交道的事情,全部交给王进长办理。打工的生活,辛苦又快乐,艰难又新鲜。很快,一年过去了,可是当她们从王进长的手中接过少之又少的工资时,都傻了眼。这些工资与她们想象中的收入相差太远了,她们去厂里财务室一查,原来她们的工资全部被王进长领走,而她们从王进长手中拿到的,只是工资的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王进长压根没有交给她们。
  在多次与王进长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杨媛媛她们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们提起诉讼月后,法院很快就作出判决,王进长应该立即返还她们工资款计19000余元。判决后,王进长仍然没有履行义务。
  2004年12月20日,6名女工向法院申请执行。收案后,响水法院予以高度关注,责成执行局在短期内拿下此案。今年1月10日,执行人员一行四人驱车赶往常熟,次日凌晨才赶到目的地。由于不知道王进长的具体住址,执行人员决定在其上班的途中守候。早上7时,当王进长晃晃悠悠的出现在厂门口时,看到严阵以待的执行法官,再也潇洒不起来了。第一个回合谈话,王进长一味狡辩,强调客观理由,态度强硬;第二回合搜查,一无所获;第三回合查帐,其工资收入仅有几百元。当日下午,执行法官不顾辛劳,立即赶回响水。第四回合司法拘留。在被关进治安拘留所后,王进长彻底傻了眼,放弃了侥幸心理。1月13日,也就是在被拘留的第二天,王进长的岳父就将所有的执行款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6名女工被侵犯了二年合法权益,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仅花了二十天的时间就得到了彻底的维护。


 

      

 
文章出处:响水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雄飞